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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资料可作为成交作品证明材料


更新:2020-02-14 阅读:9932

  以下材料可作为您成交作品的证明材料:
  1、合同照片。需上传全部合同照片,成交价格等敏感信息或条款可用纸条盖住或打马赛克。
  2、百科、新闻等资料。
  3、影视项目的官网、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。
  4、视频片尾字幕截图(需同时带有该截图所处视频位置——几分几秒处),需同时提供视频网址。
  5、能有效证明成交的QQ、微信等聊天记录截图(辅助材料,不能单独作为证明材料)。
  6、其他可以证明你是编剧且已成交或已被拍摄的资料。

  成交作品认定条件:
  因发生过有会员伪造合同提交成交案例的情况,所以自2020年年初,对“成交”的认定进行了升级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交易才能被视为“成交”:
  1、无合同,但网上有可信的公开资料可查证。
  2、有合同,且有打款记录证明。
  3、有合同,双方约定编剧无报酬,购买方为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。

  其他说明:
  如果是通过华语剧本网成交的,需进行相关说明,以证明可信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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